20080221

影碟租金勢加逾五成 新版權例4月生效 發行商要求提高入貨價 (明報)

影碟租金勢加逾五成 新版權例4月生效 發行商要求提高入貨價
(明報) 02月 19日 星期二 05:05AM

【明報專訊】在家「煲碟」如今已成為「港人文化」,只需付出約6至9元的租碟費,便可全家一起欣賞;不過,新版權條例中,有關影碟租賃的條文於4月25日生效後,現時只低於10元的VCD「碟租」,會


加50%,至15元,甚至加近1倍,因為發行商要求租賃商須以高於「只供零售」影碟價30%至100%的價錢,購買租賃版影碟,才能出租影碟,否則會檢控。
租賃版影碟貴零售版三成至1倍

現時市面上逾500間影碟租賃店,大部分都是從批發商購入「只供零售」的影碟,然後作出租之用;但立法會 去年通過新版權條例,租賃店須得到發行商同意才可出租影碟;因此,發行商最近推出計劃,要求租賃店成為特許影視租賃店,須繳交1000元入會登記費及9100元的保證金費用,予有11名影片發行商的「香港影視發展基金」,才能營運租賃業務,否則會被檢控。

而租賃店不能再購入「只供零售」影碟作出租之用,只能購買租賃版影碟,成本將高於前者30%至100%。

租賃業界稱八九成店勢結業

本港現時有500多間的影碟租賃店,其中150家於上月成立「電影租賃業大聯盟」。其發言人黃錦安表示,按照發行商的計劃,或有八成至九成租賃店因此要結業,亦會令更多人去購買翻版。

大聯盟成員楊長青指出,若新例實施後,以電影《投名狀》為例,現時兩日一夜的「碟租」約9元,但按發行商的建議,純理論推算,要維持現時租賃公司的收入,碟租或需要提高至逾40元,才可維持原本的利潤。不過,由於網上非法下載電影對租碟生意影響甚大,顧客不願意支付高價去租碟,租賃店應不會加足租金,估計一張9元「碟租」的影碟,日後的碟租要加至15元。

黃錦安更憂慮,由於新例沒規定發行商加價上限,日後可以由發行商單方面決定加幅,致加價「無王管」,甚至可以控制是否出售全數「租賃版」予租賃店,改由發行商同時經營租賃服務,造成壟斷。

雙方將再討論方案細節

其實,條例通過後,租賃商與發行商曾商討新安排。代表全港11名發行商、發行全數西片及逾八成中文片影碟的香港影視發展基金,原先提出加價200%,經商議後將改為100%以下,即現時的方案。雙方未來仍會討論有關安排及收費。

香港影視發展基金主席龔德民表示,假設影碟租賃店以40多元購入影碟,只須租借7次便可以賺回成本,故有空間向租賃店加價,租賃店雖然同意交授權費,但希望升幅可以介乎10%至3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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